2017年11月13日上午,公司召開易地扶貧搬遷第七次工作調度會。會議由公司總經理龍興主持,黨委書記羅貴生和在家領導成員及本部相關部室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上,總經理龍興傳達了集團易地扶貧搬遷第八次調度會精神;會議聽取了各常務副指揮長對當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問題匯報,并對下一步工作開展提出了要求。
一、高度認識,統一思想。各常務副指揮長和執行副指揮長要高度重視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重要性和嚴峻性,常務副指揮長要立即傳達集團和公司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調度會議精神至相關責任單位負責人,并督促各責任單位按照會議要求落實到位,確保完成扶貧建設目標。
二、加強領導,強化責任。一是公司領導和執行副指揮長即日起要到扶貧項目蹲點,切實履行領導責任,扎實做好扶貧建設工作;二是公司各部室抽調一名部長或副部長(主任)配合公司領導到扶貧項目蹲點,在2017年11月14日前將抽調人員名單報公司扶貧辦;三是要做好蹲點相關記錄。各指揮部要及時將公司領導、執行副指揮長及部室負責人每天蹲點的照片上報公司扶貧工作群,由公司扶貧辦李江負責收集整理領導蹲點圖片上報集團;四是各常務副指揮長在蹲點期間要切實履行職責,督促項目部制定倒排進度計劃和具體施工措施,并妥善安排好分管工作。
三、加強管理,簡化程序。公司分管領導和職能部室在扶貧項目的各項審批環節要控制在一小時內,各項答復或批復時間最遲不能超過一天,若遇特殊情況不能立即處理的,需及時上報公司總經理批復;要保障扶貧項目的建設資金,扶貧項目資金借款審批時間要控制在一天內。
四、采取措施,加快進度。一是各項目部要嚴格按照合同工期施工,及時完善各項審批程序和施工報建手續,對于造成工期滯后的各種因素要收集、整理和完善圖像、文字資料;二是所有扶貧項目必須在2018年1月底前完工,其中沒有納入明年完工計劃的13個項目,必須在2017年12月28日前完工;三是各責任單位要制定獎罰措施,重獎重罰,提高項目管理人員和勞務班組的工作積極性;四是不能按期完工的項目,責任單位要抽調其他項目管理人員和勞務班組支援扶貧項目;五是由公司副總經理劉育奇牽頭,人力資源部負責,選調其他勞務班組,組成扶貧建設后備隊伍。
五、強化溝通,加強保障。一是各常務副指揮長在蹲點期間要加強與當地政府的溝通對接力度,盡快明確交房標準和裝修材料,不在合同內的裝修工程及配套附屬工程內容要簽訂補充合同;二是請當地政府采取措施優先保障扶貧項目建設的材料需求,并堅決打擊材料商坐地起價的現象;三是加強與設計院的溝通咨詢,如設計圖紙中緊缺的建筑材料是否可以替換其他材料等;四是加強與質監部門溝通,請當地質監部門提前介入后續階段施工;五是由總工程師龍新樂牽頭,組織工程科技部、BIM中心研究冬雨季施工墻體開裂、油漆脫落等問題,提供技術保障;六是由公司工會主席李金玉牽頭,工會辦公室、工程科技部負責,各責任單位認真組織開展扶貧項目的勞動競賽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