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遼源市西安區人民法院西安法庭依法公開審理了一起物件脫落、墜落損害責任糾紛案,死者家屬索賠70萬元獲得法院支持。
4月3日下午,正在自家單元樓下與鄰居閑談的肖某突然被從樓上墜落的一個桌面砸中,造成顱腦損傷,不省人事,隨即被送至遼源礦業集團職工總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后經調查得知,該桌面是居住在12樓的被告李某夫妻放置在樓外的消防通道內,由于沒有做任何固定措施,導致桌面被風刮落,將肖某砸中。
5月25日,肖某的丈夫和兒子向西安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李某夫妻及物業公司賠償醫療費、交通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損失70萬元。
依照相關法律,法院最終判決,被告李某夫婦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的90%,共計人民幣619917.26元;被告物業公司賠償各項費用的10%,共計人民幣68879.7元。三方當事人均表示服判。
法官庭后表示,被告李某夫妻在公用場地消防通道內存放雜物,因管理不善造成存放物木板墜落,導致原告肖某被砸中后搶救無效死亡,兩被告應對肖某的死亡后果承擔主要責任;被告物業公司在接管小區物業管理后,雖然履行了監管職責,但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阻止被告李某夫妻在消防通道內存放雜物,對肖某的死亡后果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注:本文系網絡轉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