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宣講提要
第一個方面:十八屆六中全會“怎么看、怎么學、怎么做”?
一、怎么看?
1.背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同心協力、苦干實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推動全面深化改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國防和軍隊改革邁出重大步伐,黨和國家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重大進展。
2.意義: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分別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行專題研究。
六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標志著黨中央“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總體框架逐步完善。六中全會制定“準則”、修訂“條例”,標志著黨從頂層設計上更好地編織監督權力的制度籠子,把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3.核心:全黨同志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全面深入貫徹本次全會精神。
二、怎么學?
“怎么學”是關鍵環節和基礎,要把握一個主題、讀懂兩部黨規、做好結合學習、落實相應責任。
1.把握一個主題:全面從嚴治黨
深刻領會把握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性緊迫性,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建黨相結合,集中整飭黨風,嚴厲懲治腐敗,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2.讀懂兩部法規
認真學習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深刻領會《準則》《條例》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精神,全面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堅持黨內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相結合,增強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3.做好結合學習
要把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通過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學思踐悟、融匯貫通,深刻領會把握全會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論觀點和創新舉措,深刻領會把握全會對領導干部提出的以上率下的標準和要求,指導我們的工作實踐。
4.落實相應責任
分級落實各級黨委、紀委、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在黨內監督中的相應責任,共同推動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的落實。
黨委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成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黨委履行以下監督職責:
(1)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各項監督制度,抓好督促檢查;
(2)加強對同級紀委和所轄范圍內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檢查其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
(3)對黨委成員,同級紀委、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
(4)對上級黨委、紀委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開展監督。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加強對所轄范圍內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下列具體任務:
(1)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黨委成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
(2)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執紀審查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3)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紀委發現同級黨委主要領導干部的問題,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
黨的基層組織應當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履行下列監督職責:
(1)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2)了解黨員、群眾對黨的工作和黨的領導干部的批評和意見,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3)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發現黨員、干部違反紀律問題及時教育或者處理,問題嚴重的應當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黨員應當本著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行使黨員權利,履行下列監督義務:
(1)加強對黨的領導干部的民主監督,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意見和訴求;
(2)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揭露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缺點和問題;
(3)參加黨組織開展的評議領導干部活動,勇于觸及矛盾問題、指出缺點錯誤,對錯誤言行敢于較真、敢于斗爭;
(4)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紀違法的事實,堅決反對一切派別活動和小集團活動,同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
三、怎么做?
1.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中央決策部署在本單位落地生根。
2.突出全面從嚴治黨主題,深入宣傳解讀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推動全會精神深入一線、深入職工、深入人心;
3.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突出問題導向,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發揚自我革命精神,真正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尊崇黨章、恪守黨規、嚴明黨紀的實際行動。
4.扛牢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認真抓好《準則》《條例》等黨內法規及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的貫徹落實,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以黨風政風和政治生態的持續好轉取信于民。
5.與抓好企業具體工作結合起來,凝心聚力、真抓實干,不忘初心、開拓前行,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作出更大貢獻。
第二個方面:全會審議通過的《準則》《條例》解讀
一、新舊黨內政治生活準則關系
《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2016)源于1980年我們黨制定過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1980版是第一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黨內政治生活作出規范,應該說具有開創性的意義。1980年的準則,主要原則和規定在今天仍然是適用的,比如,其中關于堅持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關于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關于要求黨員干部講真話、言行一致,關于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比如關于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關于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不準搞特權等,這些都沒有過時,需要繼續堅持和遵守。
但是考慮到1980年的準則是在“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后那個特殊時期制定的,針對的是當時的歷史條件和主要矛盾,現在已經過去36年了,有的問題在當時是很突出的,現在就不那么突出了,有的問題當時才剛剛露頭,但是現在應該說是比較突出,而且還面臨許多新的情況和問題。同時,這些年來,我們黨的建設也積累了大量的新成果、新經驗,特別是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在管黨治黨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有可貴的經驗,所以有必要制定一個新的準則。所以說,新舊黨內政治生活準則關系是一脈相承。
二、《準則》(2016)新提出重大觀點和重大舉措160多條
這次六中全會通過的新準則,既重申了1980年準則的主要原則、規定和要求,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觀點、新的舉措、新的規定。比如強調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涉及全黨全國性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只有黨中央有權作出決定和解釋,嚴禁在黨內拉私人關系、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等等。類似這樣的新要求、新規定,還有很多,這都是非常重要的?傊,新老準則相互聯系、一脈相承,都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黨內政治生活必須遵循的。
《準則》共三大板塊、12個部分。第一個板塊是序言,闡述黨內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歷史經驗、存在的突出問題、面臨的形勢任務和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緊迫性,提出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目標要求。第二個板塊是主體部分,從12個方面對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具體規定。包括堅定理想信念、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發揚黨內民主和保障黨員權利、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等。第三板塊是結束語,主要講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高級干部帶頭示范,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1.《準則》的重要性
準則在黨內法規體系中位階比較高,僅次于黨章。這次制定的準則,是一個思想性、政治性、綜合性很強的文件,就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作出了全面部署,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提供了基本遵循。
2.體現了繼承和創新的有機統一
1980年制定的《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在特定歷史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原則和規定今天依然適用,要繼續堅持。
同時改革開放30多年來,形勢任務和黨內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黨的建設既積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經驗,又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為更好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經受“四大考驗”、克服“四種危險”,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準則。
新老準則風格一致、相互聯系、一脈相承,都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黨內政治生活必須遵循的。
3.以高級干部為重點
新準則指出,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關鍵是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范遵守黨章黨規,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堅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范。
4.明確了黨內政治生活的12項具體要求
。1)堅定理想信念
。2)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3)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
。4)嚴明黨的政治紀律
。5)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6)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7)發揚黨內民主和保障黨員權利
。8)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
。9)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
(10)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11)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12)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5.明確了責任落實
。1)必須全黨一起動手。
。2)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
。3)要從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做起。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2016)
一、新版《條例》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訂?
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是在2003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基礎上修訂而來的。這次修訂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作了修改:
一是在體例上改變了試行條例監督主體與監督制度分別規定的做法,圍繞理論、思想、制度構建體系,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以監督責任為主軸,針對不同主體,明確監督職責,規定具體制度,以實現監督主體、監督職責、監督措施的有機統一。
二是堅持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堅持黨的領導,強化責任擔當,突出領導本身就包含著教育、管理和監督,有領導權力就要負監督責任,努力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同時抓住“關鍵少數”,重點盯住一把手。明確把“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作為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要求加強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監督。
三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堅持黨內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規范黨內監督與其他監督方式的關系,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有機統一。
四是在監督主體、監督職責的劃分上,專章規定“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充分體現黨中央和中央領導同志以身作則、以上率下,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突出強調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明確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對黨的工作部門的監督職責作出規定等。
五是在具體制度設計上,堅持務實管用,兼顧必要性和可行性,系統地總結十八大以來在黨內監督方面的有效實踐和成功經驗,提煉管用的實招,上升為制度規定。
六是在監督方式方法上,強調加強黨組織的日常管理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實現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七是在監督成果的運用上,強調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要求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加強對履行黨內監督責任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黨內監督職責,以及糾錯、整改不力的,嚴肅追責,以倒逼更好履行黨內監督責任、倒逼監督發現的問題得到切實整改。
總的來看,修訂后的《條例》,較好解決了試行條例監督主體比較分散,監督責任不夠清晰,監督制度操作性和實效性不強的問題,做到了責任清晰、主體明確、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加強同黨內其他法規的銜接,把制度框架確立起來,有利于增強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2.新修訂的《條例》有哪些新的特點?
新修訂的《條例》共8章、47條、6600余字。內容分為三大板塊:
第一,突出尊崇黨章,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黨章是黨內根本大法,也是開展黨內監督的根本依據。黨的十八大通過的黨章18處提到“監督”,對堅持民主集中制、明確黨內監督的重點等提出原則要求!稐l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將相關要求細化具體化,突出強調黨內監督的政治性,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維護黨章黨規黨紀、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情況強化監督,著力解決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問題。
第二,突出“兩個圍繞”,強化擔當精神。“兩個圍繞”,即圍繞理論、思想、制度構建體系,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目前,黨內監督存在的各種問題同監督責任沒有落實有很大關系!稐l例》堅持權責對等,以監督責任為主軸,依據黨章對黨的工作主體的劃分,明確了黨的中央組織、黨委(黨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4類監督主體的監督責任,規定了黨的工作部門監督職責。同時,對監督發現問題和線索的處理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對糾錯、整改不力的嚴肅追責,著力完善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機制。這些規定構成了黨內監督的嚴密體系,既有實體內容,又有監督保障,有利于促進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扛起主體責任,瞪大眼睛、伸長耳朵,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把黨內監督落到實處。
第三,突出民主集中制,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堅持民主集中制是強化黨內監督的核心。當前,民主不夠和集中不夠的問題同時存在。解決這些問題,關鍵是按照從嚴的要求,把民主集中制真正嚴格起來、執行下去。強化黨內監督必須把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有機結合起來,把上級對下級、同級之間以及下級對上級的監督作用充分發揮出來!稐l例》通篇貫徹民主集中制的總體要求,既強調黨內監督的權威和責任首先來自于黨的組織,要正確集中,強化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自上而下的監督責任;又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發揮同級相互監督和自下而上民主監督作用,實現權力與責任、權利與義務的統一。
第四,突出關鍵少數,重點盯住一把手。這是由領導干部所處的位置決定的。“關鍵少數”在推進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方面起著關鍵作用,他們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從我做起,將會對所在地方或部門產生良好引領帶動作用。反過來講,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對黨造成的損害更大,影響更為惡劣。《條例》明確把“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作為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要求“加強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監督”。
第五,突出問題導向,注重務實管用。不貪大求全,有什么問題解決什么問題,增強現實針對性。兼顧必要性和可行性,提煉有效做法,提出具體招數,增強可操作性。